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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氏县东明镇政府作出如此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和《受理告知书》作何解释?

文章来源:河南卢氏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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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8-03 12:00:38

          卢氏县东明镇黑马村村民张虎军,2025724日莫名其妙的收到东明镇政府信访办作出的没有编号的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和《受理告知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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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第一段是:张虎军先生:您于2025723日,反映209国道卢氏县段生态廊道项目拆迁安置中存在违法违规(含安置小区超规划建设、拆迁协议未签字、未批先征等)、补偿标准不认可(含补偿方式不尊重意愿、金额低、后院土地未补偿)及安置房未认购到位(单价高于承诺致补偿款不足)等信访事项。我们于202564日受理,并发出受理告知书。……… 落款是:东明镇人民政府   2025年7月24日。

《受理告知书》内容是:张虎军先生:您于2025723日反映反映209国道卢氏县段生态廊道项目拆迁安置中存在违法违规、补偿标准不认可及安置房未认购到位等信访事项。我们决定予以受理。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将于2025921日(注: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)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。在此期间,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,不予受理。特此告知。落款是:东明镇人民政府  2025723日。

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办理信访事项不但具有先知之明,而且工作效率不是一般的超凡。你看:信访人2025723日才提出信访事项,而东明镇政府于202564日已经受理。先知之明,未雨绸缪超乎人的想象。723日提出信访,724日办结并告知处理结果,这工作效率可谓非同一般,不得不令人叹服。

《受理告知书》更是非同凡响,当天信访,当天受理并作出受理告知。这不能说东明镇政府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吧?这工作作风、工作态度真是没啥说,想不评先进都难。

但是,据张虎军反映,7月份他根本就没有反映过任何问题,他收到的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和《受理告知书》他也说不清是咋回事。他之前虽然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,但是,都没有任何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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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问题来了。东明镇政府给张虎军作出的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和《受理告知书》有作何解释呢?是弄虚作假、自造案件,还是漫天过后,欺上瞒下,敷衍信访人?

希望卢氏县东明镇政府能作出合理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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